我興趣廣泛,
但幾乎都是三分鐘熱度,
沒辦法,這是天性。

今年突然喜歡上攝影,
只因為是看到朋友漂亮的作品。

從此逛書店時,就會去翻翻人家的攝影專輯。
光看,好像不過癮。
那就自己拍拍看。

碰巧,這兩年很努力工作,正想如何犒賞自己,就去買了一台不錯的小DC。
雖然是小DC,有許多類似單眼照相機的功能。

速度,光圈,補光等都可以自己調。
我的妹妹們也跟進買同牌呢。

這下可真有趣了。
我開始亂拍。

我幾乎隨身帶著照相機,看到什麼就拍什麼,
因為最近比較忙,很少會為了拍什麼,專程出門。

鏡頭的另一端,總是呈現著和肉眼所見不同的世界。

如果不是攝影,我想人很少有機會去凝視一樣東西,一個景物,或一個人的表情動作。

對吼!

人的眼睛是不是可以比喻成鏡頭,
不同的鏡頭,也就是不同的看法,呈現的事物就會不一樣。

這是某位攝影比賽審查長說的話。

打破既有的框架模式,可呈現嶄新的風貌。

如果套在目前的我,

是不是破壞目前的自我,就有機會創造新的人生?

可是破壞,需要勇氣。

很可能最後什麼都沒了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AW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